按照《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药政函〔2019〕80号)和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药政发〔2021〕16号)等文件要求,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指导下,我中心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、国家心血管病中心、国家癌症中心、国家儿童医学中心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等机构,制订了《心血管病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指南(2021年版)》《抗肿瘤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指南(2021年版)》和《儿童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指南(2021年版)》(见附件)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:
一、电子邮箱:NCMTA@nhei.cn。
二、信函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,邮编:100044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三、传真:010-88385780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。
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
(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)
2021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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